第一百章 追击(上)(2/3)

作品:《扼元

、武器都重要!

不过,这些美好的期待,都维系在尊贵的拖雷王子身上。

想要什么都可以,首先得让拖雷王子见到战功才行。那就得靠大家出力厮杀了!

纳敏夫握了握拳,环顾他的部下们。

前年蒙古军攻破了长城,大掠金国缘边军事重镇,获得了大量的武器装备。纳敏夫的百户也参予其中。

此时几乎每一名骑士都穿着甲胄,有些得力的勇士还穿着铁甲。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,甲胄反射的光芒简直森寒可怕。

他们大多数人都拿着精良的武器,主要是从金军手中缴获来的长枪、长矛,而惯用的环刀挂在腰间。很多人在马鞍边上挂着皮袋,里面放着短柄的斧头或者套索。

而马鞍另一侧则是装满了轻箭和重箭的箭袋,还有他们自己用得顺手的,长长短短的弓。

被挑出来服役的,大都是三十岁上下,骑术和胆量出众的精壮战士。

纳敏夫的副手,以勇猛著称的十夫长阿布尔跟在后头不远处。这是一个喝醉了酒就能歌善舞的汉子,非常擅长徒手格斗。

他和纳敏夫一样,脸上有旧伤,伤在左右面颊,因为以前被箭簇穿透过,伤势好了以后,两颊都留下了高高鼓起的伤痕,当他嘎吱嘎吱咬着羊肉干的时候,伤痕还会发红。

因为即将厮杀的缘故,阿布尔的眼神格外冷漠,看着周围的人,就像看着死人一样。这一来,步行跟在阿布尔身后的随从,那个名叫忽噶的大傻子,也努力瞪起眼睛,摆出很凶悍的样子。

忽噶是草原最北面,靠近北海一带的韈劫子人。他长着一头脏乱的黄发黄须,眼睛是绿的,像个鬼怪。

大约十年前,韈劫子部落被蒙古大军荡平,成年的族人全都被杀死了,扔到野外喂了狼群。阿布尔便是挥刀屠杀之人。

成年人被杀尽以后,韈劫子一族的孩童全都成了奴隶。忽噶从那时候就跟着阿布尔,十年功夫,从一个小小孩童长成了巨汉,但他的脑子始终不好使,也不会说话,干什么都学着阿布尔的样子。

纳敏夫向阿布尔点了点头。

他的神色比阿布尔轻松很多,毕竟是跟着四王子出阵杀敌,据说要对付的,也只是一支躲藏在战场边缘的金军小队。

这几年下来,蒙古军以少胜多的仗打过太多次。有时候数十名蒙古轻骑就能杀得上千金军毫无还手之力,赶着他们狼狈逃窜。何况此刻以多击少?

纳敏夫对胜利毫不怀疑,而且坚信,那一定会是场轻而易举的胜利。

此时远方传来悠长的号角声,那是贵人要来了。纳敏夫等人都赶紧下马,跪伏在地面。

顷刻之后,骏马如狂风般卷过,踏起的泥泞溅了纳敏夫等人一头一脸。

拖雷的声音由远及近,又由近及远,众人听得清楚,他大声喊道:“不要耽搁了,跟我往东面去,拔出刀,准备好箭矢,做好杀敌的准备!”

于是所有人一齐上马狂奔。

整支骑队,大概有骑士两千出头。五个千户都各自出了人,各部按照所属的千户排列成长队一直走,绕过了那处高坡。

高坡后头很安静。战场上厮杀的声音仿佛忽然被隔绝了,周围也没有人影。

但众人稍稍探看,便发现了明显的脚印蹄印,还有为数不少的车辙印迹。因为高坡后头接近沼泽,地面非常潮湿,车辙印迹里积了水。

顺着脚印,骑队继续往东追逐。走了约莫两三里地,视线越过一人多高的芦苇,就能看到波光辚辚的湖泊。

湖泊深处,一定是有路的,但估计不好走。只五六里开外,便有几十匹马正踏过水面。马上的骑士,作金军打扮,有人一边前行,一边挥刀砍开横生的灌木。

双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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