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百三十  三个女人再聚深城 五(1/2)

作品:《两个女人的伟大前程

三个女人接着喝酒,因为麦可的话题,饭桌上就有点沉闷。

罗江为了活跃气氛,就给罗玫和王晓青说:我给你们讲我两三年前读的一本书,叫《王氏之死》。

另外两个女人也不怎么说话,就听罗江接着说:“这个王氏没有名字,她和《聊斋志异》的作者生活在同一个地方,是山东聊城人,生活的年代应该也差不多。这本书的作者叫史景迁,他是一位美国历史学家,他是在1977年写的这本书。很奇怪,他关注的是1668-1672年间山东一个叫郯城的县,那些农民以及他们的妻子。史景迁记录了郯城的土地、县令、寡妇以及地方上的争半,最后以‘私奔的女人’为最后一章记录了王氏之死。”

“我看这本书时,当时的感觉是极度震惊。以最后一章里,史景迁先讲了县志里的贞女节妇,他说‘女人的好品德是贞洁、勇敢、坚毅和无条件地接受流行的男女等级差呬——如果必要直到死亡’。这就显得王氏很不一般了,她的丈夫以帮助别人种地为生,在结婚后的某一天,这个小脚女人跟着另外一个男人私奔了。但要命的是,一段时间以后,这情人抛弃了王氏。而在当时的郯城,没有什么工作可以提供给女性做,除非做妓女或者到大户人家去当佣人。但王氏并没有这样的机会。她又回到了以前的丈夫家里,半年以后她被丈夫掐死在床上。这是三百多年前女性的命运,如果你通奸或私奔,你在法律上首先就失去了保护;其次,如果一个女人想了结一段婚姻,她也没有这样的能力去了结。”

“我倒觉得,如果我还在三百多年前,没准我就是那个可怜的王氏。”罗江想了一会儿说。

“我觉得很奇怪,那个王氏有勇气私奔,为什么没有勇气另寻一个地方呆下去呢?”王晓青凡事都要问为什么的精神开始起作用了。

“据讲,王氏可能是个孤女,没有娘家,也没有什么能去投奔的地方。而且根据当时的大清法律,凡是奸夫出奔的女人,如果丈夫当场捉奸,丈夫有权直接杀死这一对情人。”

“从这个角度讲,那妻子不就是丈夫的私有财产?”

“大约是这个意思。我倒在想,要是老婆看到丈夫和别的女人公然躺在床上,那就什么事都没有?这是什么样的社会呢?”王晓青继续问问题。

“这是几千年来的社会现实,女人并不是作为独立的个体出现的,她只是男人的附庸。”罗江倒很清醒:“我觉得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女人不仅是男人的附庸,而且女人没有独立赚钱的机会。据史景迁在那本书里讲,当时的女人可以做的工作有接生婆、媒婆或者神婆这些工作,要不然就只能去妓院或者大户人家帮工。如果某个女人的家庭条件特别好,那么她可能会有一台织布机,但是妇女仍然只能在家里才有织布机,脱离家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。因此从这个角度看,王氏之死,不仅在于婚姻不自由,更在于她根本没有机会独立挣钱养活自己。如果她有娘家的话,或许她还可以回到娘家生存,估计也比较艰难。”

王晓青接着分析:“我觉得这现状只怕到现在也没有彻底解决,比如说我们母亲那一辈,无论男人多么糟糕,她们唯一的选择都是忍,比如你们的母亲,还有我母亲,如果她们那时有我们现在这样宽松自由流动的环境,我们她们的人生体验大约会愉快许多。”

罗江倒是另外一番感慨:你们知道我看了这本书最大的感慨是什么吗?我记得菲次杰拉德在他的《了不起的盖茨比》一书中写道:下一次你要批评别人为什么不努力时,你要先想想别人有没有你这样的条件和外部环境。我们的母亲也是一样,她们如果生活在当下,或许比我们做得还好。就像我外婆,她是地主家的大小姐,抗日战争的时候,她把自己的辫子盘起来,穿上男式衣服,把脸涂成了黑色,站柜台做生意。她的算盘打得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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